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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问答
 

1.录取方案是怎样形成的?

答:2014我省高考改革方案公布后,在教育部的指导下,省考试院就着手研究起草2017年招生录取办法。在广泛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高校、中学、家长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于2015年上半年形成初稿;2016年上半年在全省教育系统全面征求意见,进行专题讨论完善;同时与教育部相关司局、国家教育咨询委和考试指导委专家组以及同为首批试点的上海多次沟通与交流研讨;根据201611月中旬教育部在杭召开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要求作进一步完善,并再次在全省教育系统征求意见后形成该方案;12月下旬,录取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通过。因此方案是在反复研讨、反复征求意见、反复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的。

2.录取方案遵循了哪些基本原则?

答:录取方案是对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具体落实,关系到改革平稳推进,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方案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确保规则公平、简明、刚性;坚持以生为本,以学生需求为导向,在扩大考生选择权的同时,尽可能降低考生风险,维护考生利益;坚持平稳过渡,在体现改革精神的同时,尽可能保持与原有办法的衔接,有利于考生、家长理解。

3.录取办法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录取工作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进行。普通类专业主要有4个变化:改原来分批为不分批次;改按批次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为按考生成绩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改学校平行志愿为专业平行志愿;改分批设提前录取为只设一个提前录取。艺术类、体育类主要有3个变化:艺术类改三批录取为两批录取,分别为第一批——以校考为主的专业和第二批——省统考专业;体育类改两批录取为一批录取;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和体育类全部专业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4.为什么平行志愿到专业?

答:一是切实解决长期以来一直困扰考生不能录取到自己喜欢专业的纠结问题,扩大考生在录取环节的选择权,让考生“录其所愿”;二是有利于倒逼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办出专业特色,有利于改变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的同质化现象;三是实行选考后,各专业对学生选考科目的要求不一致,传统以院校为单位的投档模式实际也已无法实施。

5.为什么取消录取批次?

答:取消录取批次,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导向之一。同时打破了人为给招生院校专业分批分等的既有格局,促使所有院校专业在同一个平台上公平竞争,释放和激发学校创新活力。

6.为何要分段录取?确定分段比例考虑的因素是什么?

答:实行分段录取,是综合改革方案的规定,主要目的是为了在改革初期确保能有序投档录取,使高分考生不至于因志愿填报不当而落差太大,同时也可避免高水平大学专业间分差太大。

分段比例主要参考原相应批次上线考生比例确定,均在原相应批次上线人数基础上略有扩大,但总体又保持平稳。这样确定比例,综合考虑了多种因素。一是平稳衔接的需要。由于与原有比例基本持平略有扩大,相应段上考生人数比往年相应批次上线人数稳中有升,有利于较好地实现录取的平稳过渡。二是考生填报志愿更有针对性。如果比例过大,不仅考生定位容易发生偏差,也容易造成录取结果与考生期待之间的落差。三是与高水平大学的预期比较吻合。

7.志愿怎么设置?设80个志愿考虑的因素是什么?

答: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设置。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之所以将志愿上限规定为80个,主要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大家普遍认为在改革初期志愿数量宜多不宜少;同时考虑考生志愿选择的机会与原有的机会基本相当;有利于新老办法的平稳衔接,也兼顾了有些看重学校、有些看重专业的不同考生的需要。

8.考生填报志愿时,本人选考科目怎样对应高校选考范围要求?

答:高校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范围至多有3门。考生填报志愿时,自己选报的3门选考科目中,只需1门符合报考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即可报考该校相关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就表示考生在报考该专业(类)时无科目限制,均可报考。

9.填报志愿时,省里统一提供哪些往年参考信息?

答: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新高考招生录取办法结合往年高校专业录取情况,提供前3年各高校投档线和相应名次;前3年各高校专业录取平均分、最低分和相应名次;高校招生章程公布网址链接等信息。同时提供当年考生成绩位次以及相应的选考科目总分一分一段表。

10.普通类平行录取的投档比例和办法有哪些规定?

答:为进一步降低考生退档风险,普通类平行录取的投档比例为1:1。具体投档时,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

11.考生位次如何确定?

:普通类考生位次按普通类所有考生总分排定。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意思是当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去掉政策加分比裸分,仍然相同的时比“语文+数学”总分,再相同时比语文或数学的最高分,假设A考生语文130、数学120,B考生语文110、数学140,A最高分130低于B最高分140,故B考生优先,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以此类推。考虑到不再文理分科,语文、数学是考生必备的素养基础,因此在“位次”规则中规定先考虑语文、数学成绩,然后再考虑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

艺术、体育类考生位次按相应类别的所有考生综合分成绩分别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专业(术科)成绩,仍相同时,再按普通类的规则对文化成绩进行排位。

12.专业平行志愿如何填报?

可以分三步考虑:第一步选择不同梯次的学校。根据考生位次和选考科目一分一段表、各校往年投档线等资料,选择不同梯次的学校。由于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各段考生所处位置与原相应批次相近,选择范围可以有效缩小框定。原有的“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选择学校的办法依然可以使用。第二步筛选不同梯次的专业。从选定的院校中,根据往年专业录取情况,将其中不喜欢的专业或是估计录取可能性不大的专业删除,筛选出拟报考的不同梯次的专业。第三步根据本人意愿(如学校性质、地域、喜欢程度等)排序,正式确定志愿。这里要特别提醒,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特别重视院校的招生章程,确保符合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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